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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保罗·乔治,球星看台,.11.15
译者:小炒肉
整个世界一片寂静,好像整个体育场中的空气都消失了,真挺吓人的。我仿佛能听见每个人的吸气声,能看见他们用手掩面。
我看到教练组成员向我狂奔而来。
最开始,我并未感到一丝疼痛。我只想站起来走两步,缓一缓,可我根本站不起来。我还没有低头去看自己的腿。
然后,我发现人群中有人掏出手机对着我一阵狂拍,这种场景可不常见。那一刻,我心里明白情况一定糟透了。最终,我低下头看了一眼……哦。
上一秒,我刚24岁,入选了美国男篮,正与步行者的队友们再次向冠军发起挑战;下一秒,我的职业生涯结束了,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像走马灯一样在我眼前闪过。
比如,我考入弗雷斯诺大学后打的第一场比赛,就完成了一记隔人暴扣,第一次入选了“体育中心”评选的当日十佳扣篮;
比如,我第一次去到波士顿打球,看见加内特、隆多、皮尔斯、雷·阿伦和奥尼尔从球员通道鱼贯而出,活像电影《空中大灌篮》里的“怪物奇兵”,风头一时无两;
再比如,教练第一次令我防守麦蒂,在我眼中他就是神一般的存在。赛后的更衣室里,我一动不动地呆坐了很久,脑中只有一个念头:我不是在做梦吧?
我还躺在地板上等待担架的时候,脑中同样只有一个念头:我还能和以前一样吗?
感谢上帝,那天晚上我妈妈就在人群之中。我和妈妈的关系一直都很特别。她陪医院,我记得她一直在说:“一切都会好起来的,孩子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”
这句话如果当时是从其他人嘴里说出来,就没什么意义,但妈妈为这句话赋予了强大的力量。因为我妈妈经历过真正的痛苦,而我所经历的痛苦与年幼时亲眼目睹母亲克服的痛苦相比,完全是小巫见大巫。
我六岁时,妈妈突然中风。医护人员在她的脑血管里发现两个血栓,甚至曾一度宣布她已经去世,不过他们依然挽回了妈妈的生命。当时我还太小,无法完全理解母亲能活下来是一个多么大的奇迹。这些年来,她的身体恢复得非常好,甚至超出了全家人的期望。但不幸的是,她留下了部分瘫痪的后遗症,一直忍痛坚持康复训练,虽前路漫漫,却总有曙光。
我还记得,当时自己曾经拉过一把椅子,坐在妈妈病床旁边,拉着她的手,和她一起入睡。出院之后,医护人员帮我们在屋里搭了一张康复床,我在床边的地板上铺了床单和枕头,晚上就睡在她旁边。
所以,当她在救护车里握着我的手,对我说“孩子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”这句话时,我完全相信她。
手术后,我的恢复过程很漫长。在这期间,我曾数次感到极度抑郁与沮丧,整个人都喘不过起来。还好,每当这种时候我都可以和妈妈说说话,她的话语为我提供了坚持下去的力量。她知道我一定能够浴火重生、再度踏上赛场,因为打球是我这辈子唯一真正想做的事情。毫不夸张。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我妈,她可能会告诉你,我小时候总爱穿着全黑色的“忍者”服,光着脚在外面投篮。就算已经晚上十一点,而且天降大雨,我也照样投个不停。我家不是买不起球鞋,我只是真的不愿意花上30秒的功夫去系鞋带、把鞋穿好。一想到要去打球,我连1秒钟都舍不得耽搁。
我的两个姐姐能够证实我对篮球的热爱。她们第一次带我去当地的基督教青年会参加五对五的篮球比赛,只见所有孩子都全副武装地来到球场,而我只穿了一条自制的牛仔短裤,就大摇大摆的一起上了场。我只是在赛前拿了把剪刀,把牛仔裤的膝盖下面裁掉,就搞定了,你能想象吗。
我执迷于篮球,脑子里几乎没有其他事情。这种执迷并非一时兴起,几乎可以说有点病态。小时候我真的除了打球别的什么都没干。
我这么说并不夸张,因为这与我成长的环境与时代密不可分。如果你不是加州人,那就听我细细道来。关于加州,你肯定知道好莱坞,或者贝弗利山庄,对吧。然而,我家可不住那里,我家住在远处那些山丘的另一边。
山丘的那一边,是帕姆代尔,是羚羊谷,是另一个洛杉矶。上世纪80年代,许多家庭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,从加州中南部、英格伍德和康普顿搬至此地。这里像是一个位于沙漠中心的蓝领小镇,除了打球或去购物中心闲逛,真的没什么事情可做。年,我10岁,电视上一面是科比带领湖人向着三连冠发起冲击,一面是拥有达柳斯·迈尔斯、拉马尔·奥多姆和埃尔顿·布兰德的年轻的快船。那是洛杉矶篮球空前繁荣的年代,我家人一半支持快船,一半为湖人呐喊。
科比是我第一个也是终身的偶像,我所有的技术动作和比赛风格都是对他的模仿。之后我又看着D·迈尔斯直接从高中直接进入联盟,一次次高高跃起抢下皮球,白色的发带在空中乱舞。科比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球员,但是快船代表了山丘另一边的当地文化。我深深地被快船的风格迷住了,无论谁与我聊天,唯一的主题都只能是篮球。
由左至右:昆汀·理查德森、达柳斯·迈尔斯、拉马尔·奥多姆、科里·马盖蒂
我大姐泰奥莎比我年长5岁,我俩经常在屋子前面的小路上一对一斗牛。呃,比赛地点可能不太准确,因为爸爸会从屋前的窗口大喊:“你们看着点!别把我的车砸坏了!”
于是,我们只得把移动篮架拖到屋后窄窄的死胡同里,在那儿比赛。我家的篮架很破,篮筐下缘下垂的厉害,支撑篮板的几根柱子都用电工用的黑色胶带缠得严严实实。确实很寒酸,但那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篮架。无论是花式转球、定点投篮还是斗牛,只要可以比的项目,我们都会尝试。那些年姐姐把我碾压到渣都不剩,她实在太强了。她的拿手绝活是邓肯中距离跳投,前倾、后仰、甚至零角度,无一不精,简直就是邓肯本肯啊!小时候我觉得自己永远赢不了姐姐,还好,高二那年我终于成功了。在那之后,我用尽了余生的全部精力来躲避她重赛的要求。
我要面对的第一个困难,就是根本没有任何球探会来帕姆代尔考察小球员。一个都没有。少年时期,我连一个打过大学篮球的人都不认识;随着年岁增长,YouTube开始流行,我在网上看着那些来自洛杉矶和纽约的小球员们——兰斯·斯蒂芬森、德玛尔·德罗赞、朱鲁·霍利迪——打AAU比赛的集锦混剪,感觉他们好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。他们与我年岁相仿,却已像明星一般闪耀赛场,和我简直是云泥之别。
那时,我还打不上AAU的比赛,也没有专业的教练团队,只能自己给自己编了一套训练量极大的健身动作。有一年,泰奥莎收到了几双弹跳训练鞋作为礼物,我就管老姐借了一双,穿上整天在街坊邻里走来走去,那样子活像是在对全世界宣告:“哥们这就能扣篮了,再过六个月,绝对能扣了。”有时我会在书包里装满石头,然后跑到屋子后面的沙地里进行锻炼。那里除了沙子只有一点点杂草,我背着一大包石头做俯卧撑,没有iPod或者其他辅助器材,只有风的声音在耳边回荡。那里便是帕姆代尔的埃奎诺克斯健身中心。
我想越过山丘,我必须让世人看到自己。我不能失败,因为爸爸在妈妈生病时努力撑起整个家的辛苦,我都尽收眼底。
他白天在一家轮辋店工作,那会儿是21世纪初,正是汽车行业的鼎盛时期,家家都有车,所以老爸他们的工作量很大。我年纪大了之后,他开始做些木工活来赚外快。爸爸通常会在凌晨3点起床去上班,直到晚上7点才回家。令我惊奇的是——现在我回想起来才发现——他下班回家之后,仍然会在院子里做一些园艺工作,仍然会带我的两个姐姐去购物中心逛街,仍然一有时间就带我去湖边钓鱼。
看着我爸爸如此努力的工作,我从心底里觉得自己不能失败。然而,我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取得突破。我高二那年,终于有球探发现了我。感谢戴娜·蓬普和大卫·蓬普,他们在当地高中锦标赛上偶然看到我,随即邀请我去为他们的AAU球队打球,即著名的Pump-N-Run。这支球队不止在一个场地进行比赛,而是在加州的谷地和洛杉矶的不同地区进行比赛和训练。可是爸爸整天都在工作,妈妈又开不了车,家里没法送我去打球。还好,球队竭尽全力地帮助我,他们派车来接我训练,晚上再送我回家,这段经历改变了我的人生。
如果当时球队没帮助我成长,我永远都不会成功——永远进不了NBA,不能经历我生命中所拥有的一切。我第一次参加球队合练,所有的队友都盯着我看,像是在说:“哥们,你哪来的?我们都没听说过你啊。”
我也盯着他们,像是在回应:“嗯,我可绝对听说过你们呐。”
这也是今年夏天最有趣的地方。人们总是说:“嗐。你高中打AAU比赛的时候就认识科怀了吧。”
并非如此。
这就是洛杉矶的孩子和加州其它地区的孩子之间的不同之处。直到上了大学,我才认识科怀,那会儿他在圣迭戈州立大学打球,而我在弗雷斯诺州立大学。大一那年,我和他都参加了勒布朗的训练营。一开始,每个人都在谈论他:“科怀这家伙,人应该不错哇。”
训练营的头两天,科怀并没有出现。流言随之愈演愈烈,他身上的神秘色彩愈来愈浓。“我听说科怀老疯狂了。”
后来,训练营刚开始,我就因伤退出了,提前回了校。科怀也再未出现在我的脑海。直到大二时,我们学校和圣地亚哥州立大学打比赛,我看着他们的花名册,“前锋-科怀·伦纳德”,哇塞,终于见着了!
那时我仍然有点怀疑,他真有大家吹得那么强吗?
因为我知道,有的人只是气场强大,实际能力反而跟不上。
那天晚上,哎呦我去。科怀从热身开始,仿佛就感觉到了我的怀疑。从跳球的那一瞬间,我们就开始对位。整场比赛我们用尽全力对抗,他自然一句话也没说,但是对抗强度和技术水平完全达到了另一个等级。赛后我看着他,心想:行吧,你确实跟别人不一样,你就是一畜生啊!
那天晚上,球馆里不会有谁觉得自己见证了两个未来NBA全明星的对抗,我们仅仅是两个来自洛杉矶以外地区的孩子,生活在聚光灯的范围之外。就是两个周二晚上相约打球的、山丘西边的小孩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和科怀来到了同一支球队,回到了帕姆代尔。
我从AAU起步,然后是大学校队、新秀赛季不能出场比赛(DNP)、进步最快球员(MIP)、印第安纳步行者时期入选全明星、俄克拉荷马雷霆……我要暂停一下,向俄克拉荷马城的球迷表达衷心的感谢。能为你们打球是我的荣幸,当我走下飞机踏上俄城那一刻起,你们的支持与鼓励就一直伴随我前行。我和威少之间也有一种特殊的联系,这在联盟当中也是很少见的。我很喜欢自己在俄克拉荷马的一切经历。
现在回想起来,回到号公路的旅程让我难以置信,因为十年前我离家上大学的时候,家里不会有人预见到我能走这么远。记得爸妈第一次接到经纪人的电话,看到我的名字出现在选秀名单上的时候,他们激动得好像平地飞升一般。他们每周二都要开3个多小时车,从帕姆代尔到弗雷斯诺观看我的主场比赛,来回足足7个小时,只为看我一眼。
对他们来说,我依旧是那个光着脚、把破烂的篮架拖进屋后胡同的小孩。
所以,这也是今年夏天我给妈妈打电话,告诉她我真的要回到洛杉矶、为快船队打球的真正原因。人们并未意识到母亲为了看我的比赛到处奔波对她而言是多么艰难,尤其是最近几年。她像战士一样坚强,从不抱怨,这是我们全家的福气。可是妈妈坐飞机确实不方便,而现在爸爸能开车带她去斯台普斯球馆看我打球,真是太好了。
我不是在众人皆知的那个洛杉矶长大的。
我来自另一个少为人知的洛杉矶。
我来自帕姆代尔,并且为此感到自豪。我曾经在沙漠里背着一书包石头跑来跑去,梦想着有球探能够发现我,梦想着越过山丘,去斯台普斯球场打球,梦想着在聚光灯下展现自己。
洛杉矶不只是电视上那个星光璀璨的地方,这三个字的意义更为广泛。我走过的每个地方——帕姆代尔、洛杉矶、印第安纳波利斯、俄克拉荷马,遇见的每个人,都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。我唯一的目标就是取胜、夺冠。
所以,我们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选择快船。
我们只是想给洛杉矶带回一座总冠军。仅此而已。